被保险人郭某,年3月31日买的保险,年1月15日身故前来理赔,身故的原因肺心病肺性脑病,什么是肺心病肺源性心脏病?
这种病实际上原理很简单,是肺出问题了,肺的血管由于各种挤压变得狭窄了,心脏是给全身供血的,肺部的血管狭窄了,血又供应过去,就需要更大的压力,久而久之,就对心脏形成了压力,引起了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
我这么一说大概您就理解了,心脏就相当于一个水泵,水泵是为供水提供压力的,全身的血管就相当于水管,肺部的水管变窄了,这个水要想流过来就需要更大的压力,如果压力太大超过了心脏,这个水泵的功率就把心脏给憋坏了。
肺部的血管为什么会变窄了呢?原因有很多,最常见的原因,就是这个肺部的支气管有问题,或者说有肺气肿、肺结核、尘肺,各种结节病,过敏性肺泡,跟这些原因有关,当然了也有可能是肺部的血管自己病变了,但这种现象非常少见。
这种病的临床表现一般都是长期咳嗽有痰,而且运动之后这种状况更明显,那肺性脑病又是什么疾病呢?这种疾病又叫肺心脑综合症,这一般都是肺部什么支气管炎,有肺气肿或者肺源性心脏病或者肺部功能衰竭导致了脑组织的损害。
那位说了这肺有病怎么导致脑组织的损害呢?
这个之间的机理就有点复杂了,但是你想一想,这个肺是呼吸用的,提供氧气把二氧化碳排出去,如果说肺有问题,氧气少,二氧化碳多,对大脑影响很大,大脑缺氧要是比较轻的,头疼头晕。要是比较重的,常期缺氧大脑肯定受不了,人体大脑是最耗能的器官,这么耗费能量的器官要是供氧不足,能量就产生不出来。
简单介绍了这两种疾病,被保险人是因为这两种疾病而死的,这个案件到了理赔人员的手里,理赔人员看什么呢?
当然是看病历,病例当中有这么一句话:被保险人慢性咳喘十余年,您注意啊,投保的时间,这是年3月31日,身故的时间年1月15日,这不到两年的时间,可是咳喘十余年。
咱刚才又说了肺心病的表现就是长期咳嗽,那这个初步一判断,很明显的带病投保,而且情况比较严重,那就调查呗。
说到这儿,咱们加几句,我经常看到有各种各样的教程,说什么见到医生之后你应该怎么说,告诉医生病历上怎么写,这个有没有用呢?
有用!是有一些情况必须让医生写上,比如说如果是理赔跟肝有关的疾病,最好让医生写上持续性*疸。其实很多的肝病都是持续性*疸的,但医生觉得这个太正常了,肝有病都是持续性*疸,干脆就别写了,可是在有一些疾病的保险理赔条款当中,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是持续性*疸才能理赔,这万一要是医生没有写,这理赔可能就会有一些问题,像这样的提醒医生,跟医生的交流是必要的。可是有一些教程就有点歪了,告诉一声我之前没有任何病,什么情况都没有,突然间就这样了,这个不现实,你想啊,咱谁看病到医生那肯定都是实话实说,什么时候出现了什么情况,你要是胡说八道一大通,医生没办法诊断。
那位说了我跟医生说实话,但是让医生写的时候不要这么写行吗?这个有沟通的空间,但医生肯定不敢写得太离谱,写得太离谱了,出了事谁负责?所以实实在在的做人,谁见到医生都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肯定大部分情况说的都是事实,巴不得医生给出一个准确的判断来,医生也不可能说为病人说那么多的瞎话,至少大多数的医生是不敢的,所以那些怎么理赔的教程有一些是可以听的,有一些您就看看,当个乐就完了。
无论投保还是理赔,诚实肯定都是大原则,也是基本要求。
这个案子理赔人员开始调查,医院,医院拒绝,这种情况咱们不是第一次说到了,我跟您说,医院记录保险公司都能查到。医院多强势,保险公司多弱势,保险公司在客户面前都是弱势的,医院面前,但是我相信,随着发展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少,医院和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也会越来越到位。
医院拒绝保险公司的调查,为什么呢?医院给出的理由是需要患者本人或者家属携带身份证原件来调取病历,患者本人或家属会不会配合保险公司呢?本人已经身故了,就这个案子而言,我认为家属也是不会配合保险公司的。
接下来理赔人员就到了被保险人家中,见到了被保险人的妻子曹某,曹某是这么说的,被保险人身体一直都很好,只是在年的冬天因为医院住院治疗,后来天气暖和了,就逐渐的恢复了。
您注意发病的时间,年的冬天,投保的时间是年的3月31日,投保的时间在发病的时间之前,只不过这个发病时间是被保险人家属口述的,被保险人的家属继续说到了年的冬天又开始出现这种喘的这种现象,而且比较严重,医院住院治疗不见好转,医院,仍然不见好转,干脆回家休养。年1月15日,被保险人在家中病逝,理赔人员还向家属曹某了解了一些投保当时的情况,这个情况是什么样子的呢?
投保的时候曹某本人是在场的,业务员是杨某,杨某将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内容如实的告知了被保险人即曹某,投保书上的签名也都是本人签名的,这些情况全部做了笔录,曹某也签了个字。
那位说了这些调查有什么用,这个用处大了,因为根据保险法,在销售保险的过程当中要明确的提示除外责任,如果不提示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条款无效,那么销售人员可就有责任了,保险公司也要为除外责任承担责任。这次调查呢,既然家属说销售人员杨某也就是业务员,他本人已经把情况都说清楚了,那么销售行为就是合法的。
除了调查被保险人的家属,还联系了被保险人的业务员,也就是销售人员杨某,杨某也赶到了被保险人的家中介绍了一下展业的经过,被保险人是一个转介绍的客户,投保之前身体很好,没有任何的异常,职业是农民,以种地为生,展业过程当中详细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的都已经讲清楚了,投保书的签字也都是本人签字,保单下发之后及时的将保单原件交给了被保险人。那位说了保单怎么交给被保险人,我估计这张保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一个人,但是原文当中没有说。
到此为止,在被保险人家中做的调查,这就算结束了,大体一看,被保险人的家属还算配合,接下来根据被保险人医院调查,医院不是不配合吗?
医院,在见医院医院,不过见了家属之后知道医院看过病,接着医院看过病,并且在调查过程当中还看了他的农村合作医疗的手册,根据这些线索在调查就更有针对性,先医院,发现有两次住院记录,分别是年4月11日到年的4月19日,年的1月2日到年的1月13日。病历的时间没什么异常,都是投保之后。病历上的记录也没有什么新的东西,还是慢性咳喘,十余年气短,不能平卧。
接着再去行唐县农合管理中心调取被保险人的农合报销记录,有两次报销记录,分别是年3月和年的6月,这两次报销记录医院医院,并没有其他报销记录,到这儿也都是投保之后的。
医院调查,这一调查有两次住院,其中有一次在投保之前。年2月15日到18日。另外一次住院是年的,这也是投保之后的,投保之后的这一份不用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