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财富传承实例分析
话说北宋有一个著名的“世纪争产案”,说的是咸平五年(年)十月,前朝已故宰相薛居正的孙子,刚刚病逝的左领*卫将*薛惟吉的儿子薛安上和薛安民,他们要告的人是……他们的后妈!此案牵涉到了三任宰相。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本案涉及的第一位宰相,是他们的爷爷薛居正。薛居正在官场之路一直顺风顺水、屹立不倒,不管是太祖、还是太宗,都对他恩宠有加,持续加官。太平兴国六年(年),薛居正因丹药中*去世,养子薛惟吉继承家产,可惜的是,薛惟吉虽然会治国,却不会齐家,更不会教育子弟。薛惟吉刚一病逝,妻子柴氏就与儿子(正妻柴氏无子女,两兄弟为小妾所生)发生了矛盾,进而打起了官司。这场官司的中心点,就是薛家的巨额遗产。当时外界传说,薛家有十万贯钱财,都是薛居正攒下来的。北宋法律规定,父亲死了,其正室就是一家之主,儿子不经过母亲同意,没资格继承家业。柴氏是个财迷,她不想跟薛家子弟分财产,她决定,带着这些财产改嫁他人。……最后这个案件牵扯进了前任宰相张齐贤、现任副宰相向敏中。中途的狗血剧情不表,最后一调查:第一,薛居正的遗产只有两万贯,并不是传说中的十万贯。柴氏明显在说谎,为了给自己卖一个好价钱。第二,薛家的宅子不能买卖。因为太宗皇帝怕薛居正的后代不成器,败光了祖业,所以特意留下一道圣旨,不许买卖薛家的祖宅。身为宰相,向敏中明知这件事情,还要买卖,他不尊圣旨,犯了欺君之罪。第三,向敏中并没有像自己陈述得那样清高,他见过柴氏,也求过婚。第四,向敏中对自己的亡妻也没有那么留恋。如今,向敏中已经“预订”了都尉王承衍的女儿,只是还没下聘礼罢了。最后,宋真宗赵恒下令:柴氏不守妇道,执意改嫁,愧对亡夫在天之灵,罚铜八斤,家产重新分配。薛安上和薛安民,状告自己的“母亲”,以下犯上,不尊孝道,杖刑一百,以儆效尤。一个女人因为自己的私欲,掀起了一场巨大的官场波澜,不仅坑惨了张、薛两家,还把大宋三位宰相卷了进来,并让向敏中彻底下岗。本案的重点就在薛惟吉不会齐家,更不会教育子弟,没有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家产,引发了正妻柴氏和两个儿子的遗产争端。那么,从现代的角度,薛惟吉可以针对自己的家庭财产情况、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做怎么样的规划呢?第一,建立家庭财富防火墙。由于北宋时期在朝廷担任高官是“高危职业”,经常会有被弹劾罢免的风险,一旦罢官,家庭收入就会急剧下降,无法保证生活。薛惟吉需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家庭品质生活进行一个安排,使其独立于家庭财产之外,并保证绝对安全,用来保证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防火墙一定要在家庭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的时候进行,而不是等面临了债务危机再临时抱佛脚。比如,薛惟吉可以自己为投保人,以两个儿子为被保险人,以孙子辈为身故受益人,购买两份年金保险。再配以指定赠与协议,约定将投保人权益赠与两个儿子薛安上和薛安民,与其配偶无关,再做一个公证。第二,家庭资产梳理及投资规划。薛惟吉的财产构成较为单一(2万贯存款、价值贯的祖宅),且现金占比过高。薛惟吉可以根据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风险偏好,对于资产组合进行调整,可以按照资产配置金字塔,在底座配置现金、存款、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在上面配置养老金、教育金、理财产品、债券,再往上配置权益类产品(如基金、股票)、贵金属、另类投资等等。另外,他还可以配置一些外币资产,如果未来两个孩子要出国留学,可以提前筹划留学费用、海外地产。第三,健康风险管理。鉴于父亲薛居正因丹药中*去世,薛惟吉还是需要有健康意识的,可以配置重疾险、高端医疗险。第四,遗产税的筹划。从《保险法》来看,人寿保险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工具,首先,只要指定了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就不是遗产,不缴纳遗产税;其次,身故保险金正好创造了一笔现金,受益人可以拿着这笔身故保险金去交遗产税,继承遗产。薛惟吉可以自己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购买一份终身寿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两个儿子薛安上和薛安民,且这份保险还能防止妻子柴氏、两个儿子争产,薛惟吉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两个受益人的受益比例,免去了后来的争产争端。另外,这份终身寿险还可以结合信托,做一个保险金信托。第五,房产的传承。由于皇帝已经下了圣旨,禁止祖宅的买卖交易,为了防止家庭成员内部争端导致房产分割,薛惟吉可以写一份遗嘱,祖宅由大儿子继承,相应地,小儿子多分其他财产。第六,家族精神传承。在这方面,薛惟吉的父亲薛居正做的不太好,一门心思炼丹修道,忽视了子女的教育问题。在这方面,可以学学范仲淹,建立书院,家族子弟免费上学,赞助家族子弟婚嫁、创业,将家族精神传承下去。——以上摘自朱瑞阳《大额保单七十二讲》因饭团即将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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