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官

首页 » 常识 » 灌水 » 出妻
TUhjnbcbe - 2020/9/5 14:57:00

发布时间:2010-01-06 10:40:54 浏览:1190 来源:老中医养生


  有一天,他从幼儿园回来,说,妈妈,我要改名字,叫姜艳丽。问为什么?他说班上一个小朋友叫姜艳丽,真俊。第二天,我送他上幼儿园,他告诉我就是那个小女孩叫姜艳丽。我一看,真的漂亮。只是刚刚哭过了吧,脸上满是泪痕灰痕的,但就是掩藏不住地靓丽,让人喜欢。可见一个孩子对美的判断、认同、崇拜、追求不亚于成人。


根据《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重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夫妻双方“捆绑在一起”承担对外的债务,并对举债者配偶方的责任采用了当然性的推定。理论上,虽然举债方的配偶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债务为一方债务与自己无关,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却很难做到。婚姻中的任何一方不可能保证自己的婚姻处在理想状态,即夫妻相互之间的绝对忠诚。要求夫妻双方对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都相互了解并留存证据,是很难做到的。如果夫妻双方分居,各自安排自己的生活或投资举债,相互之间就更无从了解。《解释二》从立法层面明显倾向于保护债权人有失公允且严重损害举债方配偶的权利。

1
查看完整版本: 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