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在我国历史上被认为是最为繁荣富强的王朝之一,处于历史发展的顶峰阶段,唐朝的统治延续了近余年,兼容并包且开明的民族政策、快速发展的经济、多元繁荣的文化吸引了不少唐朝周边少数民族东迁入华。
一、昭武九姓入唐后的政治地位
1.民族自治
昭武九姓是善商贾的民族,六世纪末期之后出土的吐鲁番文书中,关于昭武九姓的记载大多都是商业文书,或者是与商业有关的文书。唐朝是以汉族为主体的社会,汉族文化在中原地区根深蒂固,随着唐朝不断的发展壮大,开明的民族政策造福于越来越多的周边民族,例如奚、契丹、室韦、突厥、吐谷浑、薛延陀、党项羌以及西域诸多小国都往来于唐朝中原地区,史料中还记载许多南方或者是西南的地区的少数民族都往来于唐朝的都市,与汉族人进行民族交流与交往。
即使这些民族语言文化体系各不相同,历史延续下来的社会结构也各异,但是唐王朝根据不同的民族聚落,实行羁縻政策来管理入华胡人。
唐朝实行的民族政策最特别之处在于该民族地区由本民族自己人来统治,既保留了该民族本身的特色,又给予少数民族以自由。唐朝的社会发展多元丰富,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交往融合,促进了唐朝经济多样化发展以及维护了各民族相对稳定的状态。
根据历史中不同朝代的发展过程,可以总结出对周边民族不同的维稳措施,唐朝是通过册封官职来管理征服与归附的少数民族,胡人自治,对于一些世袭的具有威望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唐朝即承认该统治者的地位,再依据唐朝政府的决定,由唐统治者以隆重的仪式加以册封,册封之后即为唐朝的臣子,受到唐王朝的管辖,有的归附于唐朝的最高统治者,其宗室也享受优待,有的甚至可以赐李姓,享受唐朝宗族的待遇。
前段主要论述了唐朝的社会环境,唐朝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环境都为其它民族的东迁提供了便利,本文将昭武九姓作为一个政治主体,从不同的方面来论述其所发挥的政治影响力,下文将主要论述昭武九姓入华后的政治地位,为后文其民族对唐朝政治政策制定产生重要影响提供前提。
昭武九姓入华后因其本身社会阶层的差异进入唐朝后政治地位也有所不同,文章一开始论述昭武九姓作为商人进入中原,随着时间的推移,胡人与汉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深,胡人的汉化越来越明显。
2.入华的安置
唐代胡人入华的官职首先以军职为主,其次是具有特殊身份的胡人被授予官职,最后为拥有才艺或者技艺的有才之人,通过考试录用的最少。昭武九姓胡人上层阶级大多被授予武官或者从事翻译官的职位,例如新旧《唐书》中记载李元谅、李抱玉等。具有特殊身份的胡人——史料中记载的质子、宿卫、使节、归附或者俘虏之人,例如米国质子米突骑施被唐朝任命为辅国大将军。
但是这些被授予的官职多为闲散之职,没有实权。后来,随着昭武九姓入华的人数越来越多唐王朝在政治上制定了两项优待的政策:第一在唐王朝境内对于自愿留居的昭武九姓胡人中的人才直接予以选拔任用。第二对昭武胡人开放科举制度,可以通过科举考试的方式进入唐朝的政府。这两项政策的实行使得胡人更愿留在唐朝,更多的有志之士也可以通过相较公平的方式入仕当官进而实现个人价值。
另外除上述入仕途经外,唐朝将一直作为官吏选拔制度的门荫制度同样适用于昭武九姓胡人入仕。这项制度得以应用于胡人,关键一点在于昭武九姓胡人与汉族通婚或者胡人族久居在中原地区生儿育女。
进入唐朝的于唐出生的胡人,若家族中父辈,祖辈中为唐朝的重要将领官吏,可以通过前代的官荫而入仕,这成为唐前期胡人入仕的主要途径。昭武九姓胡人在唐朝通过个人或者是军事政治集团都在唐朝的政治舞台上发挥了不小的影响,胡人据记载多为骁勇善战之人,唐中后期政治开始动荡,国内国外的战争也越发增多,所以唐朝后期通过军功入仕的胡人数量增多。
通过军功入仕主要有直接入仕与参与政变入仕,这两种方式是昭武九姓胡人阶层流动的主要途径,一些胡人下层兵员通过战争建立功勋从而进入上层社会。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唐朝多元社会的稳定。昭武九姓胡人进入唐朝后政治地位的变化直接取决于其本身在唐朝发挥的作用。
虽然唐朝有着开明宽容的民族政策,但是阶级社会中各民族的偏见不可能彻底消除,民族矛盾也会一直存在。唐朝后期朝廷内部门阀混乱,边疆地区藩镇割据,民族政策的实行也被架空,起不到任何作用,对于民族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会出现短暂的不适应与摇摆,甚至会遭到破环,这时需要统治者及时采取措施应对,但是唐朝在后期对于边疆节度使拥兵自重的现象疏于重视,使得边疆少数民族不断发展壮大,民族扩张的情绪与野心也逐渐变大,随后开始发起对唐朝的战乱征伐,结果演变成颠覆唐朝政权的安史之乱。
二、中亚羁縻府州制度的建立
1.羁縻统治
唐朝对中亚羁縻统治的建立源于唐朝边境的大食国向东扩张的压力,大食用兵开启了征服中亚地区的道路,兵祸很快殃及到了昭武九姓诸国中的康国,大食对中亚地区征收沉重的赋税,米国也相继被攻破。
与此同时,唐王朝乘胜追击西突厥的军队不断地向西部拓展,唐朝三次出兵,征服西突厥,大获全胜,将归降的昭武九姓族人安置于六胡州地区。唐朝平定了阿史纳贺鲁之后,在西突厥本土、中原边境的塔里木盆地以及原来是由西突厥人控制的葱岭以西的地区设置了较多的都督府州,而葱岭以西即为康国列传中记载的昭武九姓被突厥所破之地,所以该地区居住着大量的昭武九姓族人。
对于在这些地区设立的羁縻府州的数量,新旧唐书中有不同的记载,究其原因无从得知。唐朝建立的羁縻府州制度是基于民族基础上的一种地方行政建制,主要是为了管理少数民族地区所设置的,是对唐周边少数民族实行的一种较为宽松的民族政策,用来管理当地的民族事务,羁縻府州制度具体包含有羁縻都督府、羁縻州和羁縻县。
羁縻府州制度所设立的这些机构中都督府主要掌管地区内的兵马、粮草、器械、城戍以及总判府事等;羁縻州县主要设立在归附的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地域较小的地区,羁縻州县本质上与一般的州县没有什么区别,但行政管理区域较一般州县小,而且有的羁縻都督府下设羁縻县,有的羁縻都督府不设羁縻县,羁縻州县的行政等级就会低于一般的州县。
这一民族政策是唐朝沿袭了前朝的经验借鉴而来,但唐朝又融入了当时的社会实际,唐朝实行开放的民族政策,兼收并蓄多种民族文化,所以在民族政策的制定上也具有自己的特色。
2.统治方式
根据羁縻府州不同的统治形式,可以将羁縻府州的统治方式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是“胡人自治”,建立自己的自治组织,维持该民族原有的社会制度、统治行政机构不变,行政首脑由昭武九姓胡人部落首领担任,纳胡人入仕进入自己的官僚统治系统内,实行行政管理。
第二种是“华官参治”,这种类型顾名思义,即由唐王朝派汉官或者是华官与当地胡人首领共同参与该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治理,华官与少数民族自建的统治阶级组成联合管理机构实行共同治理,协同治理。
第三种是实行“兼领制”,第三种是第一二种形式的过渡阶段,在保留原有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行政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由唐朝朝廷派官员进行监视与督导,并不起实质性的作用。
唐朝实行的羁縻府州制度,它的三种统治形式有其共同的地方,即保留了少数民族原有的政治社会制度和行政机构,但不可忽略的一点是,唐朝政府实行羁縻府州制度的前提是认为昭武九姓胡人应当自觉遵守维护唐朝统一这一基本认同。
3.依法处理
唐朝作为我国历史上鼎盛的王朝,民族交往的高峰时期,对少数民族实行的管理政策也具有借鉴性,在当时维护了唐朝多民族发展的稳定,促进了唐朝的全面发展。唐朝对昭武九姓胡人采取羁縻统治,胡人实行自治,最大程度的保护了入华少数民族的基本利益。
唐王朝的统治者在处理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时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作为评判标准,唐朝政府认为,对归附于唐朝的少数民族除非犯了《唐律》的谋逆之罪,否则是不对胡人实行重罚的,这主要因为唐朝统治者认为民族习俗与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某些不敬行为也许并没有特殊含义。
唐朝通过制定法律明文来保护胡人少数民族在唐朝中原地区的基本利益,而且实行民族平等政策,所以当汉族官员与将领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时,按《唐律》一律进行处罚。唐朝所设置的羁縻府州制度,本质上体现了“因族而治”的原则。唐朝虽沿袭前朝制度,但是根据来华的少数民族的不同,因地制宜,因族而异,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唐朝根据少数民族的特征来制定政策的原则。
唐朝官员会依据不同羁縻府州地区存在的差异性,从而制定出一系列非常灵活适宜的管理制度,唐朝施策因地制宜,得益于唐朝统治者的开明,使得唐朝制定的羁縻府州制度更加符合东迁入华的昭武九姓的民族意愿,将民族实际状况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维护了多民族共同发展的政治根基。
4.民族融合
唐朝政权中存在着分裂割据势力,直接影响到唐朝政治的发展进程,唐太宗时期清除了内部割据势力,但是外部忧患即唐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侵扰唐朝边境,为了应对周边民族对中原唐朝统治的威胁,进一步推动了唐朝在周边地区建立羁縻府州制度来加强对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维护唐朝的政治稳定。羁縻府州制度在唐朝实行以后,吸引了周边很多少数民族纷纷归附于唐朝,越来越多的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唐朝的羁縻府州制度也在唐周边地区开展实行。
羁縻府州制度的实施,吸引越来越多的少数族裔归附唐朝,也促进了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稳定发展,进而维护整个中原大地的稳定。羁縻府州制度的实行改变了唐王朝边疆地区战乱斗争的状态,一方面实行开放的民族政策,另一方面对归附的少数民族实行积极的自治管理,给予少数民族宽厚的待遇与良好的发展环境。
最重要的是转变了唐朝与周边归附民族的关系,由两个国家或者民族转变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唐朝成为中原地区少数民族的领导者,良好的民族发展环境使得唐朝更加巩固了在归附民族中的地位,保障一定时期中原边疆的政治稳定,加强了唐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直接联系。
在政治统治中,羁縻府州制度的实行帮助唐廷取得了昭武九姓胡人部落的军事权以及兵马调度权,昭武九姓胡人部落在军事兵马调度的同时需获得唐王朝政府的允许。从维护唐朝统治的角度来讲,这项举措的实行将军事权收归中央后,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诸胡势力对唐朝的威胁,与此同时也为唐朝储备了胡人军队,增强唐朝的兵力,提高了唐王朝在当时各政治力量中的影响力。
唐朝制定羁縻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为维护与周边民族的共同稳定发展设置的,但是如果面临唐王朝归附的民族发生叛乱行为,或者是复国行为时,唐朝政府也会立即废止给予该部落的一切优惠政策,维护整个唐朝的统治。我们从唐朝区域设置的角度可以看出,唐朝将最外层的边疆设置为羁縻府州,最中心的地区以长安为政治中心。
其次是一般的正州府县,接着是边疆地区主要为拥有军事能力的都督府等,唐朝对最外层的管辖由于距离或者是胡人自治的原因不能快速直接产生影响,为后来的藩镇割据、胡人节度使雄霸一方提供了便利,为唐朝的政治统一埋下了隐患。
羁縻府州政策的实施主体以唐周边少数民族为主,本文以昭武九姓作为主要论述对象,保留了其余各民族传统的组织形式与文化习俗,体现出唐朝对不同民族与文化的包容性与尊重性。
结语
综上所述,唐朝的羁縻府州制度的设立是依据唐朝周边归附民族的实际情况来定的,且给予民族部落极大的自主性,保留民族特性又加强唐对周边民族的管理。
它的设立是对前朝经验的总结与升华,不仅仅吸引了大批归唐的胡人民族,也维护了唐朝的的稳定与发展,扩展了唐朝的版图,丰富了唐朝的文化,促进了唐朝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唐朝在周边国家中的影响力。简而言之,羁縻府州制度的建立在巩固唐朝统一方面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